为压紧压实职能监督责任,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,推动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建设提质增效,霍尔辛赫煤业纪委围绕公司实际,下发了《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职能监督考核管理办法》,通过强化激励与考核,科学设定标准、权重和分值,充分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,激发职能监督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推动监督效能最大化。
聚焦标准,落实监督举措。在评定标准上,聚焦发现问题的“质量”,围绕本领域核心风险,从“不安全、不经济、不廉洁”方面发现问题,通过项目化监督和日常化监督两种方式,制定整改措施。聚焦推进落实问题整改,要求填报公司工作专班安排及项目化监督、日常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,强化职能监督过程管理,确保真措施、真整改。聚焦问题整改的“质效”,从完善制度、流程、机制、平台、权限等方面着手,堵塞漏洞、防范风险,推动各领域标本兼治,提升企业管理水平。着眼成本管控,将精益化管理与大监督工作深度融合,真正实现监督“增效益、提效率、见效果”。
多元考核,发挥监督效力。始终秉承客观公正、突出重点、统筹兼顾的原则,以动态督导、月度评定、半年预警、年度表彰等多元方式展开考核。质效评定采用积分制,评定组结合原煤中心和经营中心两个督导组,对20个专项监督小组进行常态化指导、检查与督导。以落实构建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的目标任务及各阶段工作情况作为质效评定依据,进行量化打分,与绩效紧密挂钩,让监督真正“长牙”“带电”。
廉情预警,强化监督成效。霍尔辛赫煤业纪委高度重视监督工作的成效,每半年开展廉情预警,及时提醒相关责任人,对其进行约谈和通报,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,促使其改进工作,有效解决了干好干坏一个样、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。同时,霍尔辛赫煤业对在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,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,对标先进找差距,振奋精神勇向前,再创佳绩展风采。
文/图 罗婧
责编:张紫玥
审校:高伟
推荐阅读
(点击图片即可获取详细内容)